天津体育学院学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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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学校体育的伦理审视

  论文关键词:学校体育;教育伦理;体育伦理

  论文摘要:伦理具有深刻的批判反思与自我反省功能,同时,这种批判反思与自我反省功能直指学校体育这一伦理实体中的每一个人的内心世界。因此从伦理去审视学校体育对于促进学校体育的发展具有积极而深刻的意义。学生体育权利的保障和实现离不开伦理对学校体育“实然”状态的反思和批判。同样,学校体育的健康、持续、高效开展也离不开伦理的价值导向与行为规约。学校体育由“实然”状态向“应然”状态的转变,需要我们在学校体育价值取向上确立关怀生命的价值取向,重视学校体育的个体享用功能,在体育教学方面努力做到体育教学的公平与正义,在课外体育活动方面努力通过制度措施保障学生自由、平等参与体育活动权利的实现,在学校运动竞赛方面确立竞赛活动的人文性、游戏性、教育性、非功利性。

    学校体育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载体,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学校体育的发展不仅需要得到教育学的诊释、社会学的关注、文化学的聚焦,更需要伦理学的审视和规约。“伦理作为人类的自我发展在个人欲望的满足于社会秩序的和谐之间的一种平衡机制,既是人类自我实现的方式,也是社会矛盾的调节方式和调节社会关系的手段”。当前我国学校体育存在诸多伦理问题,表现为在价值层面淡漠学生生命价值,忽视体育的个体享用功能;在体育教学方面学生没有被平等的对待,教师教学行为有失公平性和正义性;在课外体育活动方面,学生自由、平等参与体育活动的权利无法保障甚至被侵犯;在体育竞赛方面,功利主义、锦标主义盛行,弄虚作假现象不断等。本文综合运用教育伦理学、体育伦理学相关理论对学校体育价值观念、体育教学、课外体育活动、运动训练与竞赛等4个方面进行审视,为学校体育由“实然”状态向“应然”状态转变提供科学的价值导向与理性的行为规约。

  1、学校体育价值取向的伦理审视

    学校体育价值取向渗透在学校体育实践的方方面面,规约着学校体育文化发展的方向和实践样态。影响学校体育价值取向的主要因素是人们对教育和体育的本质及目的的认识。要克服当前学校体育存在的工具主义、功利主义思想,就必须从伦理中心“人”和“生命”的维度去探寻教育和体育的本质及目的。

  1. 1关怀生命—当代学校教育价值的新取向

    20世纪90年代以来,从生命哲学的角度,教育界相继出现了“生命是教育的起点”、“教育源于生命发展的需要”、“教育是提高人的生命质量而进行的活动”等新的教育理念。叶澜认为:“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反思了长期以来把“教育的目的异化为知识和技能的传授”的工具性教育观,强调教育的目的在于将知识技能融入生命,从而“优化生命存在、提升生命质量”。“关怀生命”作为一种学校教育价值取向已经为当代中国教育界所关注和认同。

  1. 2体育个体享用功能—体育本质的回归

    体育的本质和目的何在?有学者从哲学、人类学的角度指出“体育根源于人的本质,体育的本质在于人类的自我创造。”“从体育的本质来看,体育之所以存在,最根本的前提是对人的肯定,是追求人的价值和人的权力过程。”卢元镇教授指出:“在现代社会里,体育要使整个人类的生存质量得到提升,肩负着崇高的使命,将其功能定位为:维系人类的健康,满足人类的精神文化需求,最终使人类充分地享受自由和幸福。这应该是比较全面和合理的,任何时候都应成为体育的理想和追求。”黑格尔巴古希腊人喻为“自由自在,犹如天中歌唱的小鸟”,“世界是美丽的,生活是欢乐的。人们在这个世界中兴高采烈地生活。这是希腊精神的特征。”这种希腊精神同样深刻蕴含着体育精神:自由和快乐。体育是“人为”的更是“为人”的,其“为人”乃是对人内在追求(自我和谐、自我娱乐、自我表现、自我实现、自我宣泄、自我补偿、自我完善和自我平衡等)的满足。重视体育的个体享用功能,是时代的呼唤,更是体育本质的回归。

  1.3学校体育价值观念的确立

    学校体育具有促进社会发展的功能,但必须清楚看到:功能不等于本质,功能反映的是“学校体育有什么用”,本质标示的是“学校体育是什么”。服务于社会并不是学校体育的本质,人的生命质量的提升才是学校体育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目的。康德有句名言:“人是目的,人在任何时候要被看成目的,永远不能只看成是手段。”马克思也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学校体育应当确立关怀生命的价值取向,重视学校体育的个体享用功能,这也是当前学校体育“健康第一”理念的应有之义。

 2、体育教学的伦理审视

  2. 1教学伦理—体育教学的内在维度

    “教学伦理就是以现代道德哲学和现代教学论为视角,审视教学过程中的伦理现象,揭示其深刻的伦理内涵和师生所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教学伦理研究触及教学的整个领域,它不仅涉及教学中人的行为,而且涉及教学的制度、目标、内容、过程、方法、手段、评价等。可以说,一切教学中的人与事都包括在教学伦理的视界之内。教学伦理研究最终既要为教学中的人立道德之法,又要为教学自身立道德之法”。教学伦理研究不仅在于给人们提供伦理知识,更在于赋予人们的内心一种伦理精神。在这种伦理精神的引导下,教师不断地对教学要素和自己的教学行为进行伦理反思,不断增强教学责任和教学智慧,实现教学有效性与正当性的统一。因此,关注教学伦理是体育教学过程的内在维度和应有之义。

  2. 2教学伦理的缺失—当代体育教学之反思

    体育教学过程的特殊性,如空间的开放性、人际交往的频繁性、身体活动的多样性、教学目标的多维性等特征,使体育教学注定成为一个伦理在场的过程。然而由于体育课程在学校课程体系中的“实然”边缘化状况,因此体育教学过程的伦理性,或合道德性没有引起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足够关注,使之长时间处于被遮蔽状态。

    首先,教育具有“人为”性和“为人”性,然而伴随教育现代化进程,体育教学在呈现科学化的同时,表现出教学程式化、工具化、功利化的倾向以及学科中心主义。包括学生和老师在内的“人”的价值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失落了,教师只管运动技术的教学,而忽略了有着丰富情感和敏感内心世界的学生的存在。体育教师的职业倦怠、“学生喜欢体育,不喜欢体育课”则是对体育教学过程中“人”的失落的最好描述。其次,体育教学中的不公平现象广泛存在,主要表现为课堂上学生体验机会与结果的不平等,体育教师过分青睐体育尖子生,而忽略了所谓的体育“差生”。再者,部分体育教师在教学品格和职业道德上也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教师在教学中专断独行无视学生的权利与呼声、频繁体罚学生和伤害学生的自尊、缺乏责任感等方面。总之,伦理的缺失使体育课堂丧失了和谐与欢乐的本性。因此,教学伦理的回归不仅是和谐课堂、优质课堂构建的需要,更是优化学生课堂生活状态、提升体育教师职业发展水平的需要。

  3、课外体育活动的伦理审视

  3. 1课外体育活动的价值

    学校不仅关涉到学生的未来发展,更关涉到学生当前的生命存在状态。“教育是生活的过程,而不是将来生活的准备。学校必须呈现现在的生活—即对于儿童来说是真实而生气勃勃的生活”。教育要关照学生的生命世界,就必须关照学生的学校生活。课外体育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主要包括运动竞赛、广播操、各种娱乐性的体育游戏、体育表演等。课外体育活动集教育性与娱乐性、竞技性与游戏性、自由性与制度性、个体性与公共性于一体,是学生学校生活的重要内容,不仅是一种教育活动,更是学生自由、快乐生活的载体。

  3. 2参加课外体育活动是学生的一项基本权利

    《世界人权宣言》、《体育运动国际宪章》、《儿童权利公约》、《国际奥林匹克宪章》都详细规定了“参加体育运动是所有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这些“国际条约和非政府国际组织的规章,或站在人类自身发展的高度,或从生命健康权和文化及发展权等基本人权的角度,或从体育涵义及其功能的角度,阐述了体育权是天赋的应然权利,确认了公民体育权利的基本人权,规定了公民体育权利的平等性及法律保障性等公民体育权利构成要素”。我国《宪法》、《体育法》、《教育法》均对青少年学生的体育作了规定;《体育法》强调“国家对青年、少年、儿童的体育活动给予特别保障”、“学校必须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对学生在校期间每天用于体育活动的时间给予保证”、“学校应当创造条件为病残学生组织适合其特点的体育活动”;《教育法》规定“教育机构应当完善体育、卫生保健设施,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学校应当保证学生的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开展文化娱乐活动”;另外国务院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还制定了一系列的体育法规及规章在制度上确定并保障学生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权利,如:《学生体育工作条例》、《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等。

  3. 3课外体育活动存在的伦理问题

    学生有平等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权利,有自由选择课外体育活动项目的权利。学校作为一种制度化的正规教育机构,具有从制度、设施等方面保障学生平等参与课外体育活动以及自由选择课外体育活动项目的权利的义务。从伦理角度分析,每一个学生的体育权利均应当得到公平的尊重和保障,课外体育活动应坚持人文性、教育性、游戏性、非功利性。然而受各种功利因素影响,学生在参与课外体育活动过程中存在很多有悖伦理的行为,主要表现为:学生(特别是弱势群体学生)平等参与课外体育活动的权利被侵犯;学生自由选择课外体育活动项目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时间被无故挤占;课外体育活动管理的强制性,限制了学生的自由与自主;学校履行保障学生课外体育活动权利的责任感不强,保障经费不足等等。总之,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开展函需伦理的审视和关照,需要学校管理者反思和改进。

  4、学校运动竞赛的伦理审视

  4. 1教育伦理的视角

    “教育伦理学是一门研究教育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合理性、价值性的关系的学科”。“一切与教育有关的人和事,教育中的一切人和事,都应在教育伦理学的视野之内”。学校运动竞赛作为学校活动的重要内容自然也在教育伦理学的视野之内,从教育伦理学的视角去审视学校运动竞赛,可以使我们更加深刻地把握学校运动竞赛存在合理性和价值性。

    从本质上讲学校体育竞赛是“学生发展”而不是“体育发展”的教育活动,应隶属于正规的教育评估体系。如果学校运动竞赛活动变成了不是教育活动的有机组成部分,如果它们不是在教育目标的指导下开展活动,学校竞赛活动在学校是没有位置的。然而当前学校运动竞赛却存在着严重的功利主义、锦标主义现象。人文性、业余性、教育性、游戏性、非功利性的丧失正改变着学校体育竞赛的根本目的,学校运动竞赛存在的合理性和价值性受到了严重挑战。

    学校竞赛活动必须向学生回归,向教育回归,真正成为教育的载体、学生的舞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渴求学生在运动生活中成为“一个为运动而爱运动的人;一个审慎地尊重合理比赛规则,并在那些规则下奋力以自己的最大优势对抗他所尊重的对手的最大优势的人·····一个希望由业余运动员而不由职业运动员装扮成业余运动员参加一场业余运动比赛的人;一个承认在大民主的生活中自己能证实自己是一个更加健康的人”。

  4. 2体育伦理的视角

    “体育伦理学作为应用伦理学的一脉,是关于竞技体育运动道德矛盾与冲突、道德原则和规范的学说”。平等、公平、正义是最基本的竞技体育伦理法则。校际间的运动竞赛是以运动竞赛为方式以促进校际间沟通与了解为目的的教育活动。校际间的运动竞赛同样应当遵守平等、公平、正义这些基本的体育伦理法则。然而受利益因素驱使,当前的学校运动竞赛也出现了诸如运动员资格造假、虚报年龄、服用禁药,承办方操纵比赛等等违背体育伦理的行为。如,2009年4月重庆大坪中学女足以强劲的实力夺取世界中学生足球锦标赛冠军。根据规定,参赛队员必须是来自同一所学校的全日制学生,而多家媒体指称该队是以国少队为班底组建,大坪中学仅派出两三名选手。根据《新体育》报道,广东省体育局对2008年全省各项目青少年锦标赛中获得前8名的运动员和准备参加2009年省青少年比赛及第13届省运会比赛的近1.5万人进行了骨龄拍摄。结果显示,年龄造假参赛的有3 000多人。而近年来,兴奋剂等禁药的使用也大有向学校蔓延的趋势。在基层学校运动竞赛中承办方偏袒本校运动员,为了本校声誉操纵比赛的事实也屡见不鲜。

    学校运动竞赛绝不是为某些人挣取荣誉与名利的工具,更不是为官员捞取政绩的工程,它只是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优化学生生活状态、提升学生生命质量为目的的活动方式、教育方式。给学校运动竞赛一个自由自在、自觉自为的发展环境,让体育回归生活,让体育回归“游戏”本性,让体育回归教育,这就是伦理对学校竞赛的诉求。

    伦理不仅指向善的价值,而且指向善的行为。学校体育实践的健康、持续、高效开展离不开伦理的审视,离不开伦理层面提供的价值导向与行为规约。伦理为我们提供的视角广阔而深刻,因此从伦理去审视学校体育实践对于促进学校体育实践具有积极而深刻的影响。学校体育实践由“实然”状态向“应然”状态的转变,需要我们在学校体育价值取向上确立关怀生命的价值取向,重视学校体育的个体享用功能,在体育教学方面努力做到体育教学的公平与正义,在课外体育活动方面努力通过制度措施保障学生自由、平等参与体育活动权利的实现,在学校运动竞赛方面确立竞赛活动的人文性、游戏性、教育性、非功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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